九重文学 > 综合其他 > 尸门鬼术 > 第一百六十一章 坟场过夜
    万幸,我的眼睛没有瞎,只是阴阳眼毁了。
    寻因子的声音满是责备:“真是废物,没有阴阳眼,你养在雷击木中的两个鬼什么时候出来害你,你都不知道。”
    我失去阴阳眼就再也看不见寻因子,这也有些眼不见心不烦,虽然没有阴阳眼,可是我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,天生就能与鬼魂沟通的本事没有消失。我一点儿也不在乎的说:“不是还有师父你来保护我吗?”
    寻因子没好气道:“那两个厉鬼我惹得起?一个变成鬼了,还玩蛊虫,另一个身前还是一个道士,而且还不是正派道士,歪门邪道出来的。”
    看不见,却能听见寻因子的唠叨,还有辛鱼菲的关心,最多的还是赵七的关心,赵七说:“没事,只要我们保持初心,就不会害你。”
    寻因子说:“厉鬼能保持初心还能变成厉鬼吗?小子,等死吧!”
    而后我听见耳边呼呼风声,当然这是辛鱼菲听到寻因子的话,毕竟辛鱼菲与赵七所在的雷击木就放在我的心口处,与脖子上的三枚铜钱相距不远。
    每日听着寻因子与辛鱼菲的闹声,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烦躁。
    第七天的时候,夏冰依将我眼睛上面的布条取掉。
    这七天我们一直住在夏老细的家里,本来我想要住道观的,但孙侯云不愿意,夏老细也很热情。
    我虽然一直躺在床上,却听见孙侯云这几天都在忙些什么。这每天往我屋里面钻的人并不止有孙侯云,还有那位夏介婕。
    每次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,该叫夏姐姐,还是夏介婕呢?
    今天我的眼睛能够重见光明,是一件好事,夏老细家里很多人都来围观,唯独每日往我房间钻的孙侯云与夏介婕不见了。
    当我问起的时候,夏冰依黑着脸说:“那二位吗?谈恋爱去了。”
    我苦笑:“这孙侯云还真有一套,恋爱七天就忘记生死兄弟了。”
    夏冰依还在调侃:“男人不都是见色忘义吗?”
    我说:“很有见解。”
    这里是夏老细的家,并不是我的,也不是夏冰依的。我们打算第二天就要离开,这下孙侯云不乐意了,他想留在石头城。
    其实我的年龄不老,生命中有过很多朋友,但很多朋友都与我在某个交叉路口走散了,孙侯云也不例外。
    孙侯云将自己的三轮摩托留给了我们,让我与夏冰依先上路。他说有点儿事留在石头城,他需要在这里耽搁一段时间。
    我问:“你想要耽搁多久呢?”
    孙侯云回头看看长相并不美的出众的夏介婕:“我希望越久越好
    ,一辈子也是最好。”
    夏冰依踢了孙侯云一脚:“那你就耽搁在这里吧!”
    我们上路了,路上少了一个人,只有我与夏冰依。
    风还是依旧,阳光还是温暖,路还是那条路。
    只是少了一个人变得冷清的很,毕竟我不习惯与夏冰依争吵,也不喜欢想孙侯云那样,心甘情愿做一个混蛋。
    不想做混蛋的人,往往更混蛋。
    我心中这样想着,车已经带着我们远离。
    路上只有我与夏冰依,一男一女,先前在钱老实家里我与夏冰依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,这让我们很难纯洁的,心无杂念的度过每一个夜晚。
    因为我的心中没有装下她,她的心中也没有,可我们还是这样依靠的走着。彼此之间有着一丝联系,中间却隔着一条没有桥的河。
    我们彼此间找了很多话题,在这没人的路上,让气氛活跃起来。我找夏冰依帮过忙,在我没有阴阳眼的情况下,也能看见辛鱼菲他们。但黑玄甲蛇的毒太重了,无论我的眼睛沾上什么,效果都不会太大。只要辛鱼菲没有通过魂魄影响我的神经,我就不可能看得见他们。
    我没有孙侯云那种口才,在路上虽然带着生意,却做不了多大的生意。
    时间久了,为了生存,我也渐渐的学会了。甚至还学会了如何做一个混蛋,学着孙侯云那样惹得夏冰依生气。
    我说:“我们好像做错路了,这里前后都不着村的。”
    夏冰依躺在三轮摩托后面的货物中间,喝着三块钱的饮料:“路还不是你选的?你倒回去不就好了?”
    我说:“那有那么容易?天都黑了。”
    夏冰依将喝完的饮料瓶随手一甩:“那就停下来,在路边睡一个晚上,第二天在回去。”
    我说:“都第二天,我们还回去干吗?”
    夏冰依又在翻找着干粮:“一切都看你。”
    我说:“喂!你能省着点吃吗?做生意的成本都被你吃进肚子了。”
    夏冰依随手抓起一个东西就冲我打来:“你每次赚的钱,分给我一分吗?”
    我呵呵一笑:“你给我留点儿。”
    天黑了,夏冰依给我找的睡觉的地,这里很高级。夏冰依看了一眼,说什么也不肯离开,非要在这里过夜。
    我看了看满山的坟包,大大小小,有石碑的没有石碑的,各种各样的躺在这马路旁边的山坡旁。
    我苦涩的说:“你能换个地方吗?这么大一片坟场,哪里能过夜呀?”
    夏冰依说:“
    你不是僵尸教出来的徒弟吗?而且身上还养了两只鬼加一个鬼师父,你还怕啥?遇上危险了,将他们放出来,来一场鬼打鬼,多精彩呀!”
    我没好气的说:“你就不怕他们先将你教训了?”
    夏冰依将银质短剑一亮:“不怕,我是抓鬼的。难道你瞎了阴阳眼,就不是抓鬼的了?瞎子本事在,我相信你。”
    我嘟嘟说:“我是担心看守这片坟地的人,晚上将我们给抓住。”
    夏冰依说:“抓住怎么了?难道还将我们当成贼?再说了,坟地有什么可偷的?”
    我点头:“谁说坟地就没有东西偷了?死人墓里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呢。”
    夏冰依呸一声:“这穷乡僻壤的,有点儿钱的人会葬在这种地方?是福享多了找罪受吧!”
    拗不过夏冰依,而且只要我稍微占据上风,拳头如暴雨的下来,我没了孙侯云这个帮手,可是招架不了。再说,我本来就没有害怕的道理,僵尸墓我都去过,还怕这些穷地方的鬼?
    我们在路边找到一块平坦一点儿的地方,从坟头上砍下一些草,一些垫在地上,一些耐烧干燥的就点成火堆。
    今日赶了一天的路,没有找到可以贩卖货物的地方,这些货物也是我刚从批发地方进来的货。跟着孙侯云的时间久了,我也知道如何在城市里面找到那些货物批发点,这可是做生意必不可少的技能。
    天黑之后,我与夏冰依没有多少争吵,就那样沉默不语的早早睡下,毕竟第二天我们要起早去赶路,早晨雾水大,露天睡觉容易感冒,所以我们凌晨三四点就得起床。
    老规矩,我在周围点燃香蜡纸钱,用来祭奠一下周围的亡魂,告诉我只是借宿一晚,希望大家不要相互打扰。柳木剑放在枕头旁,不是用来防身,而是警告那些想要挑事的野鬼,我可是不好招惹的。
    大约凌晨刚过,我睡得正香,被一只脚给猛的踹醒。
    “喂!哪里来的?做什么的?”
    我被吓醒,连忙抓起柳木剑,打算防身,结果发现是一些拿着锄头扁担的汉子,都是一些中年人,十来个人,每个人都用手电筒照着我,我第一反应是夏冰依,结果睡在我旁边的夏冰依早就不见了踪影。
    我告诉他们我是路过的,没有找到睡觉的地方,就在这路边睡了。
    “胆子真大,坟地都敢睡觉。”
    我呵呵笑道:“出来做生意,胆子小了可不行。”
    我暂时没有去管夏冰依,而是去给每个人递烟。
    接过烟的一个汉子说:“你知不知道这山里有吃人的耗子精?居然还敢在这里睡觉,真是不怕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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