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件事以后,二人隔着的那层窗户纸终于被捅破。
吴征离开学校的前一晚上,云愿找到他,二人背靠背在操场上坐了一整晚,说了一晚上的话,具体说的什么已无法考证,只不过后来吴征一次酒醉后,透露了一星半点儿,我把这段对话整理了一下,当时应该是这样的。
“吴征。”
“嗯。”
“接下来有什么打算。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无论你做什么,我都支持你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就没什么话想对我说吗?”
“做我女朋友吧。”
“好,不过你以后可得娶我。”
“我会的,我会给你一个举世无双的婚礼,让全天下的女人都羡慕你!”
“好,我相信你,我等着!”
很平淡的表白,没有山盟海誓,只有一个很普通的承诺,相信很多男孩子都曾经向女孩子说过同样的话,但大部分最后都成了泡影,而吴征却做到了。
我会给你一个举世无双的婚礼,让全天下的女人都羡慕你!
整个晚上,云愿都没有安慰过吴征一句,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不需要别人安慰,她也没说以后我资助你等等的话,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同样不需要,也不会接受,她是个骄傲的女人,他是个骄傲的男人,两个骄傲的人,从来都知道对方心里想的什么。
吴征开始为他的诺言而努力,他以为只要肯努力,就一定会成为人上人,像学校里那样,比别人付出更多,比别人更努力,就会成为第一名。
吴征无论做什么事,从未想过要做第二名。
但是很快,他就发现社会和学校根本不一样,这不是一个仅凭努力就可以成功的时代。要想取得成功,光有努力是不够的,必须具备许多因素,其中背景尤为关键,许多人从生下来的那一刻的起点,就是许多人挣扎一辈子都够不着的顶点。
吴征带着他的骄傲,去人才市场转了好几天,可没有单位愿意聘用一个没学历,没工作背景,连成年都还差一点,穿着土里土气的毛头小子。
身上那一点攒下的微薄奖学金越来越少,开始连吃饭都成问题,在生活面前,再骄傲的人也得低下他高贵的头颅,吴征也不例外,骄傲,首先得吃饱肚子才有资格。
最后他只能去饭馆里帮人洗碗,去工地上做苦力,在路口摆地摊,被城管撵得到处乱跑。
但他的收入除去房租水电等必要开支,也只能保证饿不死。可即使这样,在高考前夕,吴征变戏法一样拿出一个小盒子,里边装着一枚小小的银戒指。
“云愿,生日快乐!”
“谢谢你,帮我戴上。”云愿幸福的伸出白皙的手掌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。
“等一下!”云愿突然想到了什么,把手缩了回去,拉着不知所措的吴征上了一辆出租车,来到一家卖银饰品的店铺门口。
“戒指给我,在这儿等着!”云愿从吴征手里抢过戒指,小跑进了这家银饰品商店。
一阵子后,她小跑着出来,跑到吴征面前,把手掌摊开,“你看!”
是两枚一模一样的银戒指。
“你一枚,我一枚,你先帮我戴上,我再帮你戴,上边刻着我和你的名字,以后我们永远不分开!”
那天阳光明媚,蓝天白云,是个非常好的天气,市区一家银饰品的店铺门口,一个穿着土气,袖口上还沾着油污的男孩子,郑重的把一枚戒指戴在一个长相清纯,笑容甜美,打扮时尚的女人的无名指上。
然后这个女孩也郑重的帮他戴上另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。
“我以后一定个你换个钻石的。”男孩认真的承诺。
“不,我不换,我这辈子就戴着它,死的时候都要戴着!”
“呵呵,你不会死的。”
“笨蛋,人都会死的。”
“那我就和你一起死。”
“傻瓜......”
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,丝毫不顾周围怪异的眼神,他们眼里只有对方,别人爱说什么,就让他们去说吧!
后来云愿实现了她的诺言,她一辈子再也没换过其它的戒指,若干年以后,她走上法场的最后一个愿望,就是戴上这枚戒指上路。
子弹穿过她头颅的一瞬,她笑了,是幸福的笑容。
吴征,我戴着这枚戒指,我们永远在一起。
她也许还想起了她曾经的诺言:我这辈子就戴着它,死的时候都要戴着!
她做到了。
吴征继续努力奋斗,屡战屡败,四处碰壁,他开始心急起来,因为他答应过云愿,她上大学的第一笔费用,他一定帮她出,可是眼前的事实,别说学费了,连一日两餐都只能啃馒头度日。
高考结束后,吴征终于低下了他的头,“对不起,我没能赚到钱,你的第一笔学费,恐怕......”
“什么学费?”
“你上大学的第一笔学费啊,我答应过你的......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能考上大学?”
“呵呵,如果你都考不上,那别的人就不用考了,全国的大学,你挑好了没,准备去什么地方?”
“到时再说吧,分数还没出来呢,走,我要你带我去吃烤串儿,庆祝我毕业吧!”
分数出来的那一天,吴征迫不及待的输入云愿的考号查询,查了几次后,吴征认为是不是系统出问题了?
模拟考试一直稳坐第一的云愿,分数竟然是零!
云愿一点也没感到吃惊,“当然是零分啊,我压根儿就没去考......”
“你疯了!”吴征第一次这么大声的对她说话。
“我没疯。”云愿嘟了嘟嘴,“我本来就不想念什么大学,那多没意思,我要去找工作,赚钱......”
“不行!”
“你说不行就不行?我乐意,你能把我怎么着,有本事你不要我了啊,你把我甩了啊......”
吴征狠狠把云愿揽进怀里,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落。
十七八岁的年华,是最美好的年华,十七八岁的爱情,是滔滔江水,是翻云覆雨,是风起云涌。
什么家世背景名车豪宅,统统见鬼去吧,在主流的价值观,那叫早恋,是错误的,但是,除了在那个时候,还有人的爱情会如此不顾一切吗?
那是为了对方,连高考和前程都可以放弃的勇气,成年人的婚姻和爱情夹杂了太多的杂质,他们应该反思。
当天晚上,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出现在吴征的面前,他们用五分钟的时间,抽了一支烟,说了三句话。
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三句话的内容是什么,但从后边发生的故事中,可以猜到其中一句话应该是这样的,“你回去告诉云愿,让她好好参加复读,等她大学毕业的那天,我会去找她的。”
第二天,吴征就消失了,云愿哭着找遍了所有吴征可能出现的地方,可都一无所获,世界上最难找的人,是刻意躲你的人。
那个时候没有智能手机,没有qq空间,没有朋友圈更没有微博,甚至连网络都还没有普及,如果一个人要刻意躲着你,要找到他的线索难如登天。
吴征走了。
他没有回家乡,其实应该说他没有家乡,他的家乡早在十几年前就不复存在了。
他站在火车站,竟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去何方。
命运之神再次扮演了幕后操盘手的角色,一个准备退票的民工,一张印着陌生城市名字的火车票,将吴征带到了一座三线小城市。
然而就连他自己都没料到,这座城市,就是彻底改变他命运的地方,当他踏下火车的一瞬,魔鬼已经开始朝他微笑。
这座城市是他的福地,也是他开启地狱之门的地方。
不过,和众多励志的故事一样,让你飞黄腾达之前,老天肯定先让你吃点苦头。
火车站门口的一家饭馆里,吴征接受不了一碗馄饨要五十块钱的天价,结果被七八个混子毒打一顿,并抢走了他的行李,将他塞进一辆面包车,然后扔在市郊一处城乡结合部。
那个时候恰逢千禧年,全国上下经济飞速发展,到处生机勃勃,无数人扔下手里的锄头,背起行囊踏上他们向往的城市,怀揣着做一个城里人的梦想。
接着梦想开始破碎,他们发现城市的生活还不如农村,但又不甘心,于是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便成了他们最好的暂居之地。
本来偏僻的城乡结合部开始变得热闹起来,充斥着各种打扮,说着各种口音的本地人和外地人,用鱼龙混杂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,物欲的冲击下,这类地方渐渐变质为滋生犯罪的温床。
吴征命中注定属于这里,这里有适合他的养分和空气,就像浅滩上的鲨鱼一样,一旦跃入深海,将会天翻地覆。
那天从一家饭馆走出一个少年,喝得醉醺醺的,在一处墙根拉开拉链准备小便,突然发现旁边有个人在看着他。
“滚蛋!”少年骂咧了一句,然后他突然发现了什么,猛的扭过头,目光错愕,随即惊讶,最后满是欣喜。
“吴......吴征!你怎么在这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