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重文学 > 武侠修真 > 明末:我是闯贼 > 第220章 伏击:一个都不要放过
    太阳照常升起。
    气温越发的寒冷,昨夜的雾露被风吹动,打在人的脸上,分外的刺骨。
    无论人马,呵气如白。
    放眼望去,山下低矮的黄土,丘陵, 沙壑连绵不断,光秃秃的全是沙土,黄色。
    其上,极少有树木野草,偶尔一两棵枯树,孤零零的挑着不曾被西风带走的树叶, 守望着这一片西北旷野。
    一个时辰后, 随着太阳的升高, 气温开始慢慢的升高,阳关呲啦一下,将人晒得发烫。
    西北旷野,气温就是这么的任性,夜与日,寒冷与燥热,变化之快,如你家久旷的虎狼娘们。
    热气上涌,让人觉得分外的燥热,尤其对披着全身铁甲,内穿鸳鸯战袄的甲士。
    山下有一条官道,从西南向东北蔓延。
    在这个略高的土坡上,李乾正在极目远眺,北地的荒凉尽在眼底。
    许是长久保持这一动作,李乾揉了揉发酸的眼睛,此时心中,极度的渴望,韩霖那厮许诺的千里目。
    艾尔肯跟陈汉升一起, 去了东面的西店子寨堡与双井堡, 前去‘剿灭’闯王叛军,救援临水乡堡下辖寨堡。
    此时,随军的是一个新提拔为绣衣卫队长的鹰奴,他放出鹰隼,在天上盘旋。
    鹰隼还没有传回来发现猎物的尖鸣声。
    李乾身上穿着山纹铁甲,持枪跨刀,更让他的身形显得魁梧雄壮,身边大黑马上,挂着家传的拓木弓,一壶箭。
    在他身后,张成,白旺,达娃,多吉,侯健五人各自按刀肃立,五人身后,则是昨天军功封赏大会上,新提拔的军中中坚。
    马世耀,马世泰兄弟,红胡子辛思忠, 李友李杂毛,张礼张洪兄弟,王体忠,王得仁,王文耀王氏三雄。
    以及独眼龙刘汝魁,草上飞白鸠鹤,马踏飞燕贺登云;小白脸谢君友,赛吕布吕俊生,铁枪将路元标。
    十五个总旗,十五个中坚。
    每人身后,各自还有各人的战马,不时的打着响鼻,伸出舌头牴舔着身边主人铁甲上,凝结未散去的露水。
    在十五个总旗的身后,各自站着他们的麾下战兵,有骑兵,火铳兵,刀盾手,长枪兵。
    分列四队,各持武器,身穿鸳鸯战袄,外罩棉甲,再外是护胸铁甲,个个全副武装。
    三百人众,除了李乾神情平静外,其余众人,从军官到甲士,个个都是脸色通红。
    不知是太阳晒的,还是心情激动的缘故,肃立时,呼呼的喘着粗气。
    过不了多久,主公就要带着他们,再干一件震动肃州路的大事。
    四周旷野寂静无声,偶尔觅食的鸟雀,也被天上的鹰隼吓跑,太阳越升越高,阳光更加的炽烈。
    “侯健,确定常世远那厮真的会走这一条官道么?”
    李乾忽然出声发问,心中等的已经不耐烦了,众人也如此。
    侯健上前一步,抱拳道:“主公,属下可以肯定,常世远等人肯定会从这条官道经过!”
    “属下麾下孩儿们传来消息,今天一大早,常世远带着一干人众,从沙河州城出东门,转向北直奔这里而来,沿途不曾变换官道。”
    “此行出了常世远的八十家丁,其余人包括原州城守军把总及其家丁四十,以及攒吏,医士,工匠,教授等,共计三百五十余人。”
    李乾狞声笑道:“正好一网打尽,欠我冠虏乡堡军民的血债,常世远这厮也有一份!”
    一不做二不休,参将王同与兵备副使张三杰二人,看不清形势,临水乡堡我李乾来过,就是我的。
    你像染指,想一石二鸟,把常世远贬官下放,既在我身边按个钉子,又将他推出来,钓出暗处的巡御史?
    呵呸!
    偏偏不如你意!
    杀官而已,又不是没干过,以前杀的是管队官,现在再杀防守官!
    我要杀的肃州路上,没人敢到临水乡堡来,就像没人敢到我冠虏乡堡来一样!
    昨日侯健禀报过后,李乾就已经决定要动手,便让侯健及其麾下小乞儿孩儿军,细细侦查常世远的消息。
    等到今早确定了常世远一干人出了州城,李乾便决定在路上设伏,杀了他后,俘获的家丁,正好与临水乡堡两个寨堡的守军一起,到黑山给我挖矿去。
    反正,这个时代挖矿采石,需要的人越多越好。
    其余随性攒吏,医士,教授,工匠等,正好弥补六房二院的巨大缺口。
    杀了他们之后,正好嫁祸,不,无需嫁祸,直接推到刘方亮这个闯王身上去。
    反正都是一家人。
    李乾选择的这个地方,当地人叫做麻雀山,远远看去,倒仿佛真像个窝着的麻雀儿。
    其实就是一个不大,不高的土坡。
    离这里最近的村子,也在五里开外,方圆五里内,没有任何人烟,正是杀人埋尸的僻静之地。
    绝不会走漏了消息。
    此行,除了张成,侯健二人,其余的如白旺,达娃,多吉,以及新提拔的,准备委以重任的十五个总旗,以及他们所带的战兵。
    都是利益与李乾紧紧连在一起的,又视李乾为主,他们的忠诚不容怀疑,况且,他们的家小都在冠虏乡堡,间接的也作为人质。
    纵然有人心口不一,明着喊李乾主公,暗中怀有二心,这样的安排,也让他们被逼着纳了投名状。
    不怪李乾狠毒多疑,这个世道,以诚待人固然重要,但需要时间,李乾缺的就是时间。
    军队扩编,地盘增大,还想占据更大的地盘,获取更大的权利,就需要手下有一帮死心塌地,不论是非,只论忠心的属下。
    是非对错李乾来掌握,死心塌地,不问缘由则是麾下需要提供的。
    要不然,这些新提拔的中坚,一个不查,身怀二心,李乾可就损失大了。
    带他们杀官,与自己一起,牢牢的绑在自己战车上,就是最粗暴,也最直接有效的方法。
    众人连夜而来,埋伏到此,为保万无一失,李乾下令无论长枪兵,刀盾兵还是火铳兵,全都骑上战马。
    冠虏乡堡军队中,无论步兵还是其他,都会骑马,得利于朝廷的马政,西北三边,每家都曾养过马,骑术自不用提。
    临时配备战马,不时全部为了骑兵冲杀,而是为了追击,务必斩杀,俘获殆尽,不能使一人逃脱。
    否则事情传扬出去,李乾除了造反一途,别无他法。
    可现在还不是李乾摆明车马造反的时候,连刘方亮的闯王军,也只是控制在心腹知道的范围内。
    现在的状况极好,刘方亮带着闯王军,在外面攻城掠寨,杀官杀乡绅,将原有的阶级,一点一点的打破,进而撕碎,慢慢的撕开更大的口子。
    而李乾这个官军,则带着麾下,一步一步的驱赶,打退闯王军,一边刷着战功升官加衔,一边‘俘获’,‘抢夺’闯王军的人口,物资,地盘,发展壮大。
    让大明这个腐朽的统治,慢慢的被啃噬掉根部,等到大风起兮的那一日,就会轰然倒塌。
    彼时,已经占据高位的李乾,再站出来,登高一呼,天下谁人可挡?
    太阳越升越高,冠虏乡堡的众人静静的等待着,快到巳时末的时候,天上的鹰隼传来一声尖鸣。
    鹰奴脸色一喜:“主人,猎物来了!——”
    李乾一喜,点头,随即下令:“达娃,多吉,你带着刘汝魁,贺登云,谢君友六人,牵着战马,绕道敌人后面,等会咱们前后夹击,势要不放走一个!——”
    “遵命!——”
    达娃,多吉二人挥手,带领六个总旗,百余骑兵,从山上下去,绕道背后,藏在官道前面拐角出。
    官道上,常世远骑在一匹白色健马上,身边围着家丁骑队,带领着众人,迈过官道拐角弯处。
    在常世远身侧伴随的,则是原本沙河州城守军把总,姓名李乾不知,也无需知道,等会就是死人,何需知道。
    作为常世远的心腹,他倒霉的被一起贬官,陪着常世远下放到临水乡堡,充任佥书官。
    二人身后,百二十家丁,人人披甲,镶铜钉的朱赤棉甲,在阳光下,闪着亮眼金芒。
    在家丁后面,则跟着随性的攒吏,工匠等人,他们或骑着驴子,或步行,神色麻木。
    从沙河州城出来到现在,一路的颠簸,各人全都疲惫异常,全都身上脸上冒着汗水,咬牙紧跟着。
    常世远身上穿着铁甲,这两天,他心中总有一股不祥预感,让他心神不定。
    不是因为被贬官,而是因为贬官的地方是临水乡堡。
    他又不是傻子,猜不到上峰二人组的意思,分明就是推我出来,闹出动静,这动静是闯王军路上截杀也罢,临水乡堡再演绎一处攻城也罢。
    总归是动静,能将暗处的巡御史,眼光从其他的地方,投在自己的身上。
    所以,他罕见的穿上了全身铁甲,家眷妻儿更是不曾带来。
    只是,一路上提心吊胆,三里一停,五里一歇,直到现在,才堪堪走了大半路程。
    他放眼望去,远远的一个黑点,应该就是临水乡堡了,离此大概还有七八里路。
    快到了。
    应该不会有闯王军半途截杀了,其实想想也对,此次自己前来,事先没有声张,远在甘州路的闯王军怎么会知道呢。
    常世远紧绷的心弦松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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